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者?
www.nj64.cn
在财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的多少直接取决于能够继承的财产是多是少,而这个时候,如何能够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者就非常的重要了,因为只有这样,能够继承的财产就比较多了,那么怎么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者呢,您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如何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者?
财产继承是一项很严肃的法律规定,继承与被继承他必须是有直接抚养和直接赡养关系的当事人,例如:父母与儿女之间是当然的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还有继父、养父与子女的关系也是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这里要详细说明的是弟兄姐妹之间是平等的继承关系,你要是父母的独生子当然是唯一的继承人,反之就是多个继承人,在多个继承人之中您要想成为唯一的继承人,必须有书面平等的继承人的承诺,不在分享继承权利就可以了。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4、如果第一继承顺序就你一个人了,你就可以证明你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
二、享有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就继承的条件而言,除了以下几种是不能够继承的,其余的一些特殊情况才会有特殊条件限制。(1)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在死亡的时候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表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那么被继承人的财产就全部属于该继承人,但是如果有其他的继承人这个时候最好是要了解一下有关的法律看一下可不可以作为唯一继承人。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规定继承是否为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继承是否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
·
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一、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父母去世了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
·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的成立不仅仅是一纸证明,除了生活中,在法律上更重要的意义是,婚姻双方成为了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尤其在财产方面,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定义并...
·
离婚了孩子还可以继承遗产吗?
离婚了孩子还可以继承遗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
一、继承法中规定写了遗嘱怎么变更?
一、继承法中规定写了遗嘱怎么变更?具体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与默示两种:(一)明示方式变更、撤销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
·
继承有两种方式
继承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子女是否拥有继承权如何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法定继承当存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
·
一、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
公证处放弃继承证明应该怎么做?
公证处放弃继承证明应该怎么做?一、公证处放弃继承证明应该怎么做?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办理放...
·
只有一个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由谁进行继承?
只有一个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由谁进行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了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在没有遗嘱继承的前提下,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