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关于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不管消费者怎么警惕,总是难免中了房产企
www.nj64.cn
关于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不管消费者怎么警惕,总是难免中了房产企业的招。对于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我们不禁要问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怎样的效力?而要是发现购房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的话,此时又该怎么办?
一、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怎样的效力
(一)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信息、专业知识和交易中优势地位预先拟定,且未与消费者充分协商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就“霸王条款”的认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组织,并无司法裁量权,所以也无权认定“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认定应由司法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来认定。但消费者协会对“霸王条款”的点评意见,反映了消费者的基本价值取向,所以其点评意见应是人民法院认定“霸王条款”的重要参考。
(二)霸王条款的效力如何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条款系合同一方单方拟定,并存在免除对方责任,排除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条款无效;若影响其它条款效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有显失公平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买房合同有霸王条款怎么办?
(一)格式条款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关于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呢
在实践当中,为了贯彻尊重订约人意愿、鼓励交易的原则,一般不随意适用合同无效的规定。对于格式条款也是如此。为充分保障相对人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法律并没有明确 表示排斥相对人请求变更和撤销该条款的权利。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决定到底是使用合同无效 的规定还是适用合同撤销或变更的规定对于保护自己的权利更加有利。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 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面对霸王条款,当事人如何维权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研读所有条款,一旦发现违约责任条款不对等,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对于现实生活中,许多购房人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的现状,购房人可以向工商机关进行申诉,同时向法院主张调整。不论购房超过1年还是未超过1年,购房人都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主张调整为对等的违约责任。霸王条款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要是在购房合同中有霸王条款的话,此时购房者可以拒绝签订相应的合同。而总的来说,对于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的效力要按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面对处于强势地位的房地产商,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必要时联合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农村的瓦房有人住要拆吗
农村瓦房不是全部要拆。对于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农村瓦房是会拆除的。《国有土...
·
购房合同怎么网上备案
首先,没有办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的企业需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办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开户。根据...
·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定金不能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
·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一、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
老人遗嘱房产给孙子怎么写才有效
老人遗嘱房产给孙子怎么写才有效一、老人遗嘱房产给孙子怎么写才有效?老人立遗嘱的方式不同,生效条件也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公租房是否能继承
公租房是政府就城镇住房困难的家庭推出的一种政策性房屋,通常是以低于市价的租金租给满足条件的个人或家庭的。那么这个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呢?换言之,父母租住...
·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感到无从下手十分焦急。其实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起因有很多种,对应解决方式也各有不同。我们我们...
·
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
在开发商交付房子时,购房者应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但若发现商品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就不能收着一验收合格的证明。但此时即使商品房存在质...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做出了细致的区分,婚前财产就算结婚后也还是归属个人一方...
·
房产公证要钱吗
要钱。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