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贵州省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贵州省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几年,贵州省遵义市加大了发展步伐。城市建设也加快了脚步,但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要用到周边农村农民的土地。土地是农民吃饭赚钱的宝贝,政府要征收土地就要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措施,保证农民的生活不会因为征地而受到损失,那么最新贵州省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一、贵州省遵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 征收耕地赔偿尺度:旱田均匀每亩赔偿5.3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赔偿9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赔偿15万元。(二)征收根基农田赔偿尺度旱田均匀每亩赔偿5.8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赔偿9.9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赔偿15.6万元。(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均匀每亩赔偿13.8万元。二、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二)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三)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四)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和使用?征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的市、县国土部门向用地单位统一收取,需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应按征地协议约定的期限汇入被征地单位开设的征地补偿费专户,不得以现金支付。逾期汇入的,被征地单位可要求其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征地补偿费应按以下规定管理使用:被征用土地上属于个人所有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负责如数付给本人(含承包经营者)。其余的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举办乡(镇)村企业,发展农副业生产,进行农用土地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其中安置补助费可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分别划给自谋职业者作为就业补助和给不能就业人员作为生活补贴,或按需安置人员数量,转拨给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单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政府制定征地赔偿标准都是根据近几年的城市发展水平和人均生活水平制定的,他不会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您在遇到政府征地时,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些征地赔偿的相关政策,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


·南沙港铁路征地补偿是多少
    随着新闻互联网对国家征地的报道,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国家征地信息。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补偿费是按照年产值的10倍进行补偿;征收安置补助费...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


·土地使用权限过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限过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限过期的情况,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我们拥有的土地...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城镇化的发展,多少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并且在此过程中,肯定会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来弥补给其带来的损失。对于...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涉及...


·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重庆市为了改善交通状况,修建了不少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要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在征地过程中,因为补偿不到位而引发的...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土地使用者在进行使用时一类有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国对其合法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证件具有相关的法律权益。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