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
一个工程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建设单位自身的信誉问题,同时也关系着人们的安全问题,所以,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建设,检测,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其中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的,下面我们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介绍给您,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有哪些?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综上所述,便是关于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的具体介绍。在实际中,一个合格的工程项目,是少不了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的,因此,建设单位在建设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应严格按照质量合格标准进行操作,同时对建设项目在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检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随之加快,用工市场上的劳动关系也逐
    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随之加快,用工市场上的劳动关系也逐渐增多,许多人会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只有一种。其实不然,我国的法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劳动...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能重新找工作吗?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能重新找工作吗?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动离职也是一种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业...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怎么给的?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怎么给的?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


·不认定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不认定工伤不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文书送达地址:第一...


·年满18年岁是不是童工?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是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处以罚款的。那么18年岁是不是童工呢,童工的概念是什么,如果年龄没有达到十八周岁都是属于童工,...


·上海退休职工高温费发放是真的么?
    针对夏天用工的情况,各个省市都制定了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上海市规定,对高温环境中工作的职工给予每月200元费补贴。现在有些传言,说上海市出台了多项福利政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