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7、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8、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9、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看了上文相信您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责任,虽然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但是并不是说患方什么都不做,也不用证明什么,这是不可能的,该做的肯定都得做,一个案件的举证是非常复杂的,一般人往往很难顺利的完成,建议你还是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尽所能的为你服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对患者的具体损害程度作出鉴定,然后才能确定下一步该如何做,怎么进行赔偿。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呢?要是机构选择...


·非法行医被抓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被抓怎么处罚?一、非法行医被抓怎么处罚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


·如何对非法行医罪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如何对非法行医罪处罚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医生属于特殊的职业,由于关系到患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因此要求从事医护行业的需要先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行,否则就属于非法...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


·整形美容医疗纠纷鉴定怎么做 一、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
    整形美容医疗纠纷鉴定怎么做一、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


·医疗事故责任险多少
    医疗事故责任险多少钱?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保费是多少?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


·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书 制定《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
    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书制定《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风险责任意识,在《医疗安全责任书》中对医疗安全事项进行规定,防止出现医疗安全...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多大?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多大?一、医院如何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