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时,我们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10)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变更抚养费的相关流程,供你做一个了解,但是诉讼是非常麻烦的,它还涉及到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问题。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好多民事之间的关系,都可以通过一份协议书来进行解决。比如说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夫...


·一、结婚前分手彩礼还要退还吗?
    一、结婚前分手彩礼还要退还吗“因婚约解除而引起的彩礼退还发生的纠纷,民事案由规定为婚约财产纠纷。”恋爱期赠与彩礼,对因彩礼发生的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我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双方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用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必须要给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父母已经离婚的也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标准进行协商讨论。那么如果出现不给付的...


·夫妻分居时间如何计算,怎么算分居时间
    夫妻分居是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分居离婚的,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分居的时间要求。那么您知道分居时间如何计算吗?请跟随...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


·一、夫妻离婚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
    一、夫妻离婚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


·法律咨询: 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需要多少费用?
    法律咨询: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需要多少费用?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要收多少费用,整个离婚案子过种中我一共要花多少钱?二、律师解答:各地律师的收费情况不同,...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从来都是离婚夫妻的焦点所在,同时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而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关...


·单方面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么?
    在如今21世纪的快节奏生活中,速食婚姻成为另一种现象级的存在,社会压力,道德感情上的不忠是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若双方协议离婚因为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就有重婚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在婚前发现时,两年内可以起诉对方,而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在离婚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