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www.nj64.cn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赔偿的话,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那么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有什么?
一、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续,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对劳动者进行法定补偿。
并非所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均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得到补偿。法律依据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等六种情况下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才有经济补偿。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对于一些企业,在辞退职工时,一定要注意合法情况,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面对不同的情形,我们应该选择不同的辞退方法。在辞退后应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产生纠纷时,应该获得赔偿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工程挂靠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他人以某单位的名义来开办企业,或者以某单位的名义来承揽业务,进行盈利活动。因为...
·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
·
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0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大学生对于入职的相关问题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人虽然进入单位并且工作了,但是却没有和用...
·
2023工伤等级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的赔付标准根据等级的不同亦是不一样的。从一级到十级工伤,赔付标准依次减轻。除了一级到十级工伤有赔付标准之外,若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其实也是有相应赔...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
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一、应履行的义务(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的时间不长,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法律对试用期做了很多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
·
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
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一、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工作七天辞职,用人单位也要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依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