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深圳工作的职工,如果不慎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发生的,在申请赔偿之前,要做一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配合申请的,职工本人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就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认定时效。那么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以下七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由此可见,按照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最长为一年,如果是单位申请的,应该在职工发生伤害后一个月内提出。如果职工逾期提出,则劳动保险机构不会受理,职工也因此失去了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因此,我们提醒广大职工,发生工伤后要在医疗结束后尽快进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


·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我们现在所签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具体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也可以选择是否续...


·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我们经常在生活工作中会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是这种概率非常小,而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就非常容易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之后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


·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解决任何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处理很多问题,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要依...


·工伤鉴定申请书没有工厂盖章怎么办
    员工在遇到工伤的情况下,由于涉及到员工的工伤赔偿,所以说用人单位的态度其实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积极的进行配合的话,那么对于员工来说在维权的道路上...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一、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三金应该是属于彩礼范围之内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工程设计和施工是工程顺利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建设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会和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