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的话,此时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交纳相应的诉讼费。那要是此时起诉的一方不交诉讼费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事实上,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的话,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自动撤诉处理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的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还有,所谓的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对此,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下面几种: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一般来说,你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你是要按规定办好下面几件事的:

1、起诉状。先准备一个起诉状,然后去那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法院在审核材料受理后,就会给你应诉通知书。

3、材料。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你的身份材料、证据。

4、费用。一般的受理费用为50元,不过得根据涉及的财产状况决定。

如果你们提起的是离婚财产纠纷的,那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公民在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要先了解清楚自己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起诉状是否准备好了、而自己的案件又该交纳多少的诉讼费。要是不交诉讼费的话,此时自然是无法顺利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当事人离婚的目的自然也是不能达到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钱款的指示交付是否合法?
    钱款的指示交付是否合法?钱款的指示交付是合法,金钱属于动产,是可以指示交付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相信相当大一部分的车主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开车去异地时不小心违章了,例如超速、违章停车、闯红灯等等这些问题,在当...


·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车辆保险的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就要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搜集了相关...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己虽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了,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危害,认为可以执行缓刑而不是立即执行,所以...


·一、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情况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情况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情况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


·车祸人伤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车祸人伤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车祸人伤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车祸人伤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房屋产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怎么交
    房屋产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怎么交一、房屋产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怎么交?房屋产权到期后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算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交通部门在乡下幼儿园的交通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够到位,所以屡屡发生校车超员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