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当客户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一般会要求发包方进行索赔,发包方在索赔后,如果确认是承包方的责任,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能拿出证据证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呢?

一、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

搜集建筑工程合同,人证,物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如何预防工程纠纷?

1、发包人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起充分重视。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合同条款如施工要求、工期、付款条件、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的设计。很多客户一直认为签订合同是无用的,认为这种违约之类的倒霉事情是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或者认为委托律师介入会增加公司成本。这是一种理解上的误区,合同签订的最直观的效果是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会按照您约定的条款来完成工作,有一种督促的作用;另,若当事人持有一份的合同,对于日后一旦用法律手段维权,法院也有判决的依据,从而最终会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2、发包人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的书面证据。

一般的施工合同会约定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比如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双方代表在图纸上签字,而承包方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因此施工图纸就是案件认定的“主要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施工图纸来认定敦是敦非。

3、发包人应对质量不合格标准有个专业的认定

不管是法院还是律师都不可能全面了解建筑设计的专业问题。这就要求发包人在主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要指出施工质量的具体问题在哪里,以屋顶漏水为例,则要求具体指出是屋顶哪个部位是漏水,并且指出漏水原因主要是哪些,是原材料有问题还是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故意减少施工程序,导致施工后不牢固而出现瑕疵。另外,建筑施工会有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这也要求发包人与律师详细讨论关于此类标准在应用时的相关问题,从而让律师能够得出一个全面而有效的诉讼方案。

而律师一旦将上述发包人的意见整理出来后,就会直接向法院申请质量鉴定,有了合理的理由,法院才会同意质量鉴定。

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同意进行质量鉴定,发包人的胜诉机率将会大大提高。

当然,要求发包人对质量不合格进行具体描述的另一个好处是能让发包人对案件有个直观的了解,从而有利于发包人判断案件形势后而作出一个对自己比较有利的方案。

4、发包人要习惯使用书面沟通方式。

一旦发包人发现质量出现问题,就应当果断书面发函给承包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发函的作用一是告知,二是证据保全。有很多客户表示自己一直在与承包人沟通,但都是电话沟通,这种情形法院一般都会以证据不足而不予认定,但若是客户能提供书面证据则效果往往就不同了。

当然,发包人在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时,一定要审核承包人的资质问题,避免由于资质问题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发生。

为了防止纠纷,在签订合同时需哎哟啊格外对工程质量条款严格把关,在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应当适时检查,bong保存好书面证据,在发现质量问题后,为了使证据更有权威性,可以请专家进行鉴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质保金也就是质量保证金,它是工程完工之后,建设方在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下来的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建设方与施工...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一、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


·合伙企业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
    合伙企业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肯定要发工资,虽然是股东,但如果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如总经理、总监、技术人员等,就应该发工资。工资的发放形式可以通过《企业...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


·2023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
    2023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2018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目前,社会上各种劳动内容不同,劳动关系复杂。保障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了保障工人...


·如何进行家属工伤认定授权?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十分完善,对于员工工伤认定也有健全的保障制度。有时候员工在工作时受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因为行动不便等种种原因无法本人去办...


·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职工在岗位上受伤的,通常单位会帮助其办理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是负责开展认定的。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属于刚入职的期间,还没有来得及参...


·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