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www.nj64.cn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是一项民事的侵权行为,一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是因为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和可分性。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的呢?认定今天整理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的相关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对一般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
由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内容的丰富复杂,使著作权、邻接权的侵权行为认定也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认定的基本要领是:
(一)掌握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享有权利的种类和范围;
(二)掌握其作为权利载体即其作品的表达形式和特点;
(三)掌握被控侵权人的作品的表达形式和特点;
(四)将两个作品进行比较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
(五)是掌握被控侵权人与提出控告的权利人的作品是否接触或可能接触过,实践中有时查明两个对比作品的作者就该作品是否存在或存在过接触关系或者可能性,也可以对认定侵权行为有帮助。
二、对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认定
软件作品区别于一般文字或美术等作品的特异性,实践中常常表现为计算机程序的不唯一性。即两个运行结果酷似的计算机程序,或者两个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程序不相似或不完全相似,前者不一定构成侵权,而后者不一定不构成侵权。文字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鉴别,虽然也用对比法,但计算机程序侵权的鉴别和对比则具有不同的情况。
一般来说,认定和识别侵权盗版软件有以下方法和步骤:
(一)对被识别的软件与正版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对比或者目录、文件名对比。如果这两者完全一致,就可以认定没有手续而拥有该软件并进行使用或销售者为软件侵权者;如果并非完全一致,而只是大部分一致,就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下面的步骤。在比较过程中,要注意三英寸盘与五英寸般的区别,碰到这样的情况时,最好将比较的内容列于纸上,更方便识别。
(二)安装过程对比。对两套软件同时或先后进行安装,不管其安装使用的文件是不是相同,只需看其安装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包括软件信息以及使用工功能键后的屏幕显示等是否相同。如果雷同,则可认定这两套软件的安装手段一致。
(三)安装成功后,要对其安装后的目录,以及各文件进行对比。跟上述一样,进行文件比较时,首先要对的是表观现象,包括文件名、文件长度、文件建立(或修改)的时间、文件属性四个部分。一般情况下,侵权销售者经过修改的软件与正版软件不可能在这些方面都完全一致,但是因为其修改的只是少数部分,所以两绝大部分文件的表观现象都应是一致的。
(四)安装成功后,要进行使用过程对比。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加密、解密过程选暂且不去管它,只是对使用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功能、功能键、使用方法以往范例等进行对比,特别是对于屏幕显示,要仔细对其普通文显和下拉、弹出菜单的方位、内容、选择项等进行对比。
(五)代码对比。计算机程序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言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源程序指的是可以由人类理解的高级语言如C语言、FORTRAN语言等组成的代码序列,它必须进行编译才能被计算机所运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知,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认定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一种是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认定。因为侵犯著作权一般都较为复杂,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要多少钱?
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要多少钱?商标所有人在获得了商标权后,可以将商标权以及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但是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
·
进行商标复审多少钱
进行商标复审多少钱一、进行商标复审多少钱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
·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1、合理条件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
·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一、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1、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
·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具体流程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进行商标转...
·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一、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宽展流程:提交商标续展或宽展申请→与代理机构沟通咨询→向商...
·
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许可合同无效后果?
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许可合同无效后果?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合同...
·
申请实用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使用新型是一种专利的发明方式,实用新型一般是根据日常的一些气息妙想来进行创新开发的,很多人在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上都能够得到一番作为的,在这里我们向您解...
·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是如何认定的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是如何认定的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
·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一、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