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地产开发商若需要修建商品房来销售的话,在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之

房地产开发商若需要修建商品房来销售的话,在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之后还不够,此时修建好了房屋的同时还要取得开放无证,这样才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质。那究竟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呢?而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又该如何审查这五证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二、购房时如何查询开发商的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那么,购房时如何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呢?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当然,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也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根据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只有购买属于预售证范围内的房屋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购房者尽可在售楼中心抄录开发商的五证编号,登陆当地的查询网站并输入编号便可验明“正身”,进而判断该楼盘有无销售资格。一旦您发现有证件编号与该楼盘存在不符,那么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因为,开发商五证不齐,直接影响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


·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一、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


·经济仲裁地域管辖权按照怎样的原则分配?
    经济仲裁管辖原则: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广东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随着各地房价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房屋买卖与其他...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一类区片范围: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136元/亩;旱地...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
    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


·国有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怎么核算?
    一、国有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怎么核算?《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