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构成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父母将身体有残疾的孩子遗弃的报道,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如果遗弃的行为十分恶劣,还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特别有遗弃罪的这个罪名。按照起诉主体不同,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那么构成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2、遗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3、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对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了解。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遗弃罪应该由检察院发起公诉,毕竟遗弃罪的对象往往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他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诉讼。只有检察院没有发起公诉的情况下,当事人有证据可以证明遭遇遗弃行为时,法院才可以受理自诉案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依法判处拘役后有案底吗
    依法判处拘役后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强奸罪具体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奸罪具体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


·刑期不过半能假释吗
    不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未满14入室盗窃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未满14入室盗窃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未满十四岁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


·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各种程序法其实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的,这样一来对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当然也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提到刑法必然与之紧密相...


·强奸罪被害人请律师可以吗?
    强奸罪被害人请律师可以吗?请律师是可以的,但一般来说不需要的,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仍打算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的,则需要聘请律师。如果被害人请不起律...


·犯罪实行终了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吗?
    犯罪实行终了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吗?犯罪实行终了与犯罪既遂两者是有区别的;犯罪的终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可分为实施终了的犯罪和未实施终了的犯罪...


·中学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我国,有一部分的未成年人其实也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此时毕竟尚未成年,因此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从轻进行处罚。而有的人问到中学生故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