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
www.nj64.cn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好好的解决问题,就离婚协议达成统一意见,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这个手段。既然是打官司,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为了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最好找一个律师代理离婚案件。那么,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
1、严格审查资格;律师执业证书是区分律师和一般法律工作者的标志。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他们一般以律师的名义在外职业,但他们同律师其实是有区别的,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更丰富,对于诉讼更具有把握。2、认真签订委托代理;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按诉讼阶段来收费的,一审和二审费用是分别计算的,不要认为交了律师费律师就把案子一管到底。另外收费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3、明确授权范围;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对于是一般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不明确。偏面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交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一般说来,这种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二、离婚律师是如何收费的?
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对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有了初步认识。当事人首先得找一个具备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离婚律师,然后认真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委托权限、委托范围等。在协议书中,对离婚律师费用也要加以明确。为了更好的辅助律师办案,当事人应该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
因为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涉及到子女日后成长的生活和教育水平,因此被广泛关注。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
·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
·
离婚流产补偿可以索要吗?
离婚流产补偿可以索要吗?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
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到学生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大到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那么,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
·
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
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受时效限制。由于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而其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
·
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怎么办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该财产分割部...
·
协议离婚要怎样来办理?
说到协议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毕竟现在大多数的离婚夫妻都是采取的这种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而个别无法协议离婚的夫妻,才会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诉讼离婚。通...
·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婚姻法也出台了,新婚姻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对婚姻问题的处理起到了更加规范的作用,让以前难以处理的婚姻问题变得...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8年为期限?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8年为期限?婚姻法出台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什么作用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什么作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是离婚时的一个程序性文书,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