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患关系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种社会风气。导致医疗纠纷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很多种的,通常在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医院和患者往往是各执一词。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很多人都不清楚处理的流程。接下来,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过以上的资料您已经很清楚。尽管医疗纠纷是一个意外,但真的发生了,我们还是必须要面对的。在处理的时候,双方可以自行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不管怎样,在处理的时候,双方都一定要冷静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医学会鉴定公平吗
    医学会的鉴定公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一、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都是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医患纠纷,医务人员购买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发生医疗事故,出现医患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程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此外,卫生部还发布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但是医疗纠纷仍然存在,有的医疗纠纷确实是因为医疗人员侵犯了患者的权益,有的却是因为现...


·医生打针致病人死亡赔多少钱?
    医生打针致病人死亡赔多少钱?一、医生打针致病人死亡赔偿多少钱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一、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务部,医疗机构医...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一、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仲裁没有级别...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一、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