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情况下自然就少不了对财产作出分割,否则也是不允许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在就离婚财产纠纷提起诉讼的时候,要注意时效问题。那究竟现在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二、因婚外情离婚怎么调查取证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比例十分的高。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过错方往往掌握不了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往往耗尽心机去调查另一方有过错的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出面调查,而忽视了对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工作。因此,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非常难以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院一般也不会轻易认定。因此,往往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起作用。其次,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根据《婚姻法》46条提起损害赔偿依据不足。而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法院判决书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引起“质”的差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无过错方想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的情况,可以收集以上证据种类的证据来证明,如书信、照片、录音资料,证人证言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否则取得的证据无效。另外,根据《婚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也可以根据过错方的经济情况酌定赔偿数额。按照现在的规定一般为2年,但自2017年10月1日起,由于我国开始实施新的《民法总则》因此关于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就修改为了三年,这是需要重点注意的。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按照两年的时效来执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


·彩礼返还的相关问题答疑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2023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所谓的法定抚养义务人也就是监护人,可是这世界上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人群是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也就是当事人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能父母去世,但是自己又没...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是要支付...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时写的离婚诉讼书有什么用?
    离婚时写的离婚诉讼书有什么用?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


·法律规定冷暴力属于家暴吗
    冷暴力属于家暴吗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


·争取抚养权如何取证?
    争取抚养权如何取证?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