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协议离婚要怎样分财产?
www.nj64.cn
只有夫妻存在共同财产,那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离婚,这都要求要对离婚财产作出分割处理才行,不然就是不准许离婚的。那通常协议离婚要怎样分财产呢?我们知道诉讼离婚中是由法官作出判决,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协议离婚要怎样分财产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夫妻财产如何通过离婚协议分割
1、准确认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除了常见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所得、意外所得(如中彩票)等,遗产、受赠财产如没指定专属于某个人,也为双方共同所有。另外,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买断工龄款、破产安置费均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如果无法证明属于男女中的一方,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不同。别人借钱,夫妻两人在离婚时可以明确该笔债权的归属,只需通知借款人就可以生效。借别人钱就没那么容易了,不管两人之间怎么确定由谁还钱,对人家都不发生效力,借款到期即使两人已经离婚也都有还款的义务。
3、AA制下的财产分割仍有可能不AA。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一方为了照顾家庭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仍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另外,婚内财产AA制只对两人发生约束力,对不知情第三人无效。
4、不要在分割财产上意气用事、乱签字。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对自己权益是极大的损害,另一半情已经没了,就不要再在“财”上一场空。离婚时首先要冷静分析,做任何决定都不能草率、不要在有关文件上乱签字、更不能依照极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依照法律规定,除非协议中有“胁迫、欺诈”情形,不得认定离婚协议无效,但“胁迫、欺诈”的有效证据极难搜集,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十分罕见。
5、注意时效和举证问题。婚姻涉及财产的时效有两个:一年、两年。一年指对有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两年是指对有遗漏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在发现该笔财产后的两年内提出。如果对方对财产有隐匿行为的,可以不分或少分。权利人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对方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都要掌握,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存取款记录;公共场所的私录证据也有可能被采信。协议离婚中法律允许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债务承担作出协商约定,此时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那就是认定为有效的约定。不过对于其中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通常对债权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对协议离婚要怎样分财产这个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家里被强拆了怎么维权?
家里被强拆了怎么维权?一、家里被强拆了怎么维权?房屋里的房屋补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国家赔偿等的...
·
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标准不同而不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一般是500到1000,经济发达的地区可能上万。律师费不同于办...
·
在我国起诉离婚日立案多就下来
法院在接到我国公民提交的诉讼材料以后,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以后才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夫妻想要通过诉讼...
·
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节选)规定
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节选)规定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
·
没判刑看守所转拘留所会通知家人吗?
没判刑看守所转拘留所会通知家人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
·
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如果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在我国一般是均衡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
·
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2023
一、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
·
国家赔偿法刑拘时间如何计算
在我国,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的,没有法律就没有今天的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法律的界限,一旦触犯法律的界限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大部分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将共同的财产与子女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如果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就会需要起诉离...
·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