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们通常提到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事实上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相关机构及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循此原则。那么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究竟是怎样的呢?小面请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 ?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4种: ?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③、14周岁以上不满l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④、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但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法律敎育网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起诉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二、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 ?


作为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审判公开原则要求法院的审判活动从形式到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开,使得审判活动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这是审判程序公正的基本保证,也是司法审判活动的基本要求。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那些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政治或理论原则,只要没有由刑事诉讼法作出明确规定,就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审判公开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等等,我们称之为一般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即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规范和调整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不仅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而且各诉讼参与人也应当遵守。一些具体的制度或原则,由于只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某一阶段或仅对某一专门机关或诉讼参与人有约束力,只解决具体的诉讼问题,因此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如:两审终审、上诉不加刑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原则虽然较为抽象和概括,但各项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都必须与之相符合。各项具体制度、程序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如果违背了这些制度和程序,就违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它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并且刑事诉讼审理都是公开的,允许旁听,原则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在定罪时时需人民法院来判决,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
    一、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


·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在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非法集资的公司被查办,一般非法集资对于受害者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恶劣,我国...


·拒执罪自诉书范本是如何书写的
    如果我们因民事诉讼等案件走向法院,随之被法院进行判决,要求我们对另一方履行一定的赔偿,然后我们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拒绝履行此项处决,那么我们即是犯了拒执罪...


·检察院劝认罪是什么意思
    当我们身处刑事案件中时,作为被告我们可能没有多大的胜算打赢这场官司,特别是当原告证据确凿,条理清晰的时候,那么检察院方可能对我们最好的是劝其认罪,还可...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有一定期限...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一、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敲诈勒索罪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一、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触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其内容十分丰富,之后,为了贯彻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最高院也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