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最新婚姻法41条内容是怎样的?
www.nj64.cn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中国,每天都有人结婚,每天也有人离婚,为了便于处理婚姻上面的纠纷,《民法典》应运而生。《民法典》对结婚、离婚、夫妻间的财产与债务、权利与义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在大多数离婚官司中,财产与债务都是纠纷的集中所在,《民法典》1089条对夫妻的债务做出了规定,下文将详解《民法典》1089条的内容。
一、 《民法典》1089条内容
第1089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条文内容介绍
1、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
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生
的应当由夫妻双方负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
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以上的经营活动中所应交纳的税收,
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2、共同债务的具体清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的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各
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其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时,
方可以承诺日后清偿。
如何由夫妻的个人财产加以清偿或承诺的比例首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
时间地点进行。由人民法院将协商的结果记载在调解书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
合情况进行判决。
3、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个人债务一般包括婚前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及其他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
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虽发生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但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
该约定不得规避法律,等等。
个人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清偿,对方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
个人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分割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法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的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
《民法典》1089条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详细规定,在实际案件中,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他们的偿还方式不同。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一定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不要被坏情绪冲昏了头脑,弄得家庭破灭。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快的话其实最多只要半天就可以解除与对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在这种方式下离婚,对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您知道...
·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
行为人犯重婚罪公安管吗?
一、重婚罪公安管吗?重婚属于刑事案件,公安会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发现有犯罪活动的,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所以发现有重婚行为的,可以...
·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如果夫妻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作出判决。根据我...
·
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
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因为一些生活小事而大打出手,而其中丈夫打妻子的情况居多,这个时候多数人会觉得是构成家庭暴力,那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全文共分为5章,包括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
怀孕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夫妻离婚的,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会适当的照顾女方。同时,考虑到日后女方生育子女,因而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适当的照顾子女。虽然从原则上...
·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各在一个的...
·
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中有对应规...
·
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
对比不仅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可以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方式,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可以通过此种方式,理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