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如果双方有约定,该约定的标准一般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大约在每日万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间)。二、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三、如何判断违约金过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综上所述,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候,可以约定一个违约金比例。在实际操作中,付款逾期违约金上线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高于这个标准,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调整。经过法院调查,违约金的确过高的话,法院会调整到合适水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入职给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有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才行。但是能够自己草拟一份入职劳动合同的朋友很少,您都需要入职给合同范本进...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木材购销合同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


·双方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哪些?
    双方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无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要求,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因为无效合...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立合同人: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不管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都是合同效力上面存在了瑕疵,不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有的人会将这两种情...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有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