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
www.nj64.cn
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集体合同顾名思义他是一个团体以一个代表的形式和公司签订劳动的协约,不要求劳动者个人的工作技能,只需要集体劳动条件达到了公司所要求的条件就可以签订集体合同,那么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 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 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 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 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 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因此,根据《集体合同规定》规定的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 人,并确定1 名首席代表。2、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 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4、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 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5、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 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6、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主要有以上六点,它包括要与签订合同的人员协商并指定出一些代表,然后共同协商出合同草案,完成相应的程序后还需要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向集体所有人员公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
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
·
合同违约金过高调整方式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过高调整方式是什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
·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合同保证人可以只有一个,律上没有规定合同中的担保人最多能有多少。正常情况下,担保合同都是一个人担保。金额较大的,才要求有多人担保。...
·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
·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
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后果
对于居高不下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赁房屋。对于租赁房屋,很多人认为,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意义不大。通常在房东拿来的合同上,几乎看都不看就签字交钱了。可...
·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
·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构成了违约责任所具备的要件主要有以下这些。第一,有着部分不履行或者说是完全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的,这样的行为。第二,当事人如果...
·
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
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一、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
·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书面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