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许多公司会选择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以使公司可以更好地发展。而发行的债券中就包括了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该公司的股票,这种债券也受到了许多投资人的青睐。那发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
转换债券的税前成本是使得未来的现金流出现值等于发行价格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的现金流出量时,要考虑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或赎回价格。税后成本=税前成本×(1-所得税税率)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决定是否发行该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对于普通债券来说具有双重性质,它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对来说会更具有吸引力,投资者可以在该公司股票升值之后再进行转股,以获得更大收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个人合伙债务怎样承担?
    个人合伙债务怎样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


·配偶死亡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配偶死亡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没有有效期限制,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具有效的,但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没有还钱的,债务纠...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一、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第一点:首先要还清欠款,不管是贷款还是拖欠的公共费用(很多...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也有这个说...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与联系点是什么股票和公司债券是很多人都容易混淆的,有大部分人都会认为两者是一样的物品,但其实不然,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是两种完全不一...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只不过二者通过方式不同,这也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除此之外,合同...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现在社会进入了市场经济的时代,公司之间的各种交流碰撞时有发生,公司间的债权债务转让也比以前多很多。最近新闻上关于公司债权债务的纠...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债务问题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