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什么是暖通?一、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13(J)24-2000)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4、《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二、什么是暖通?暖通在学科分类中的全称为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这三个方面,从功能上说是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家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本专业培养具备室内环境设备系统及建筑公共设施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特殊环境的研究开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能力。主要学习建筑物理环境和环境控制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受到建筑设备系统之设计、调试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基础训练,并初步具备这方面的工作能力。“暖通”(Heating,VentilatingandAirConditioning)是建筑设备 中工种的一个分类的名称。 暖通包括:采暖 、通风、空气调节这三个方面,缩写HVAC,这三个方面简称暖通空调。 采暖(Heating)——又称供暖 ,按需要给建筑物供给负荷,保证室内温度按人们要求持续高于外界环境。通常用散热器等。 通风:(Ventilating),向房间送入,或由房间排出空气的过程。利用室外空气(称新鲜空气或新风)来置换建筑物内的空气(称室内空气),通常分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空气调节:(AirConditioning)——简称空调用来对房间或空间内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空气流动速度进行调节,并提供足够量的新鲜空气的建筑环境控制系统。 空调调节分中央空调和分户单元式空调。中央空调最大特点是能够创造一种舒适、洁净的室内环境。而家居一般的分体空调,它只能解决冷暖问题,而解决不了空气湿度及空气洁净度。中央空调空气处理过程有以下这些过程:首先是引进新风,可以把空气进行冷却处理,然后就进行过滤处理,过滤处理以后灰尘、细菌、烟尘,或者是异味这样就都可以过滤掉;另外就是会增加一种加湿设备,这个加湿器可以创造我们房间的加湿达到40%左右的相对湿度,这样人会感到很舒适。综上所述,暖通包括不仅仅是取暖这一部分,它也包括空气调节和通风的环节,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由上文中提到的五个验收规范书来具体规范,根据工程的施工性质选择对应的规范书来检验工程是否按照规定严格完成。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新进员工试工期辞退要支付工资吗?
    一、新进员工试工期辞退要支付工资吗?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得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一次性付清工资,所以试用期被辞退后可以马上结算工资的...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包括哪些
    在任何形式的工作运行中都涉及到关于质量管理的制度规定,可见质量对于整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就在建筑行业质量管理还应当具有严格的程序。那么,您知道建筑...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主体结构保修年限是多少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主体结构保修年限是多少一、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


·什么是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签约遵循什么原则?...


·辞退员工给予多少的补偿金?
    辞退员工给予多少的补偿金?辞退员工给予的补偿金是按照工作没满一年,只许几个月的补偿,如果说那一年的工资就是没有工作满一年,但是已经在6个月以上了也是按照...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的情形
    工伤鉴定标准对工伤等级进行鉴定的标准,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鉴定工伤的标准。对于工伤的伤残等级,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又可以分成很多不同的...


·综合工时加班费如何计算
    相信很多有工作经历的人都会获得加班费。综合工时加班费是怎样来计算的呢?今天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了解。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加班费这一制度的职工有三种。第一种...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作关系,劳务合同的本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作关系,劳务合同的本质还是合同。既然存在合约关系,就可能会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那么就存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的处理...


·无锡劳动合同怎么写
    无锡劳动合同怎么写2018无锡劳动合同主要有甲方、乙方,什么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还要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对试用期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试用期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法》第25条关于用人单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