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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谁出钱?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伴随当事人的人身伤害,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为理赔提供依据,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情鉴定。而目前司法鉴定机构是盈利性的,要收取一笔鉴定费用,具体金额各家鉴定机构都有相关标准。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谁出钱?接下来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谁出钱?

现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是怎么收的?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三、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哪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四、伤情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1、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司法鉴定收费实行谁申请、谁预交的原则。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当事人,要缴纳一笔鉴定费,至于最后司法鉴定谁出钱,则要看鉴定结果及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这笔费用。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过高,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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