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www.nj64.cn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对于它们而言,扩展融资渠道是当务之急。具体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上市、发行债券和金融租赁等。其中上市成为了很多企业的首选,每天都有企业提交上市申请。那么,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1、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增长速度受到其现有资源制约,要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完善的财务规划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缺乏资金支持的爆发式发展难以长久。因此,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多为上市公司。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一定条件后,为谋求更快发展,必然通过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由单一的产品经营,走向产品经营、资本运营相结合发展路线,实现外延式扩张。
2、公司价值和股东财富的持续增值
上市公司价值可以在资本市场中得到动态、全面的反映,其定价过程全面考虑包含了公司静态价值和盈利预期,一般采用市盈率法,估值水平显著高于净资产,高成长企业市值往往是企业资产净值的数十倍。非上市公司缺乏公开的、可供投资人普遍认可的价值评估机制,投资人、债权人等多以净资产判断非上市公司的价值。
3、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上市后,公司管理、发展战略、业绩公告更加透明,员工可以更好的了解公司前景。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可以通过股权激励,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价值的同步增长。同时公司通过上市获得快速发展,盈利能力增强,员工福利待遇等会相应随之提高。而公司更加规范治理及知名度的提高,有助于员工个人职业发展。
4、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企业上市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较大规模的股权融资,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利用资本市场的无形之手不断改造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管理、经营和内控制度,为实现后续融资、业务延伸、收购兼并和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二、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同其它融资渠道相比,企业上市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上市,可以筹集到生产所需资金,保持源源不断的资金供应;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有助于完善企业股权治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对于员工而言,也可以从上市中分享红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现在,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注册公司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会想到虚假公司的注册资金。那么,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
·
非法集资公司行政人员处罚吗?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众多公司企业的支撑,也就意味着公司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而一个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的融资来扩大自己的规...
·
证券公司融资需求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融资需求是怎样的?为了增强社会市场的竞争能力,行政单位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有能力的主体,创立公司。传力公司不仅需要资金,如果不具备技能,在创...
·
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
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
公司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公司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手续?一、公司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手续起诉一个公司,应当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应当具备相关证据。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
·
设立公司要经哪些程序,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公司要经哪些程序,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设立公司要经哪些程序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所不同,本文以有限公司为例介绍公司设立的程序。那么有...
·
在我国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
虽然本质上公司会将工作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生活这两部分区分开来,但在很多人包括合作者的眼中看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离婚,私生子,醉驾等这些负面的新闻都会影响...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怎么算?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怎么算?一、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1、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以下简称“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
·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一、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
·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股东大会是一个公司能够决定各种事项的最高管理层,公司的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股东大会分为几种,不同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