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婚姻关系形同虚设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打离婚官司。而打官司就需要花钱,除了律师费用,当事人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的时候,要预交一笔诉讼费用,那么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一、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二、如何选择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离婚案件多久可以出结果?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通过上面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一般来说,法院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照每件300元的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则按照争议标的的千分之五另行收取费用。这笔费用是有原告预交的,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可以根据结果分担这笔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在我国,历史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是只办酒宴,不登记的。办过酒宴后,就认为双方结婚,具有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一起行事...


·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导致感情出现破裂。感情破裂以后,有的夫妻会选择自行协商以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所以说,对于离婚协议书该怎么...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


·国家赔偿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
    小编认为,可能一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听说过国家赔偿的相关事项以及标准,那么今天小编就给您详细的了解一下,对于国家赔偿,在申请期间的时限应该是多长时间呢?根...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离婚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
    实践中,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自己对子女进行抚养的一种义务。当然,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讲,除了要知道这个抚养费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外,还要了解一下抚养费给...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是指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而同居生活在一起,以夫妻相待,长期稳定的互尽夫妻义务,并为众人所认可的婚姻形式。事实婚姻的成立有赖于双方互尽夫妻义务以及...


·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因当事人不能做到事前充分的准备,往往造成律师接受委托时已面临十分被动的局面,当事人面临着败诉或承受损失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


·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婚”
    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婚”。隐婚是已经履行了结婚的法定手续,却并不对外宣称自己“已婚”身份,一直以单身的身份示人。那么,如果隐婚离婚时,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