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的盗窃罪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生活当中,有
www.nj64.cn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的盗窃罪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生活当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网络进行盗窃。当您遭遇了网络盗窃需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收集网络盗窃罪的证据。这样才方便自己在维权的时候不至于吃亏。那么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哪些证据呢?请看以下资料。
一、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哪些证据?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 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1、客观上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对象是财物,这里的财物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根据刑法第196条、第210条和第265条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盗窃枪支、弹药、公文、印章等物的,不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2、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但单位集体盗窃公私财物,所盗财物由单位所有的,应以共同盗窃犯罪追究决定者与实施者的刑事责任;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3、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不法所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所盗窃的是他人占有或所有的财物,如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则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即使是自己所有的财产,倘若处于他人合法占有的状态,行为人窃取该财物的,也成立盗窃罪。此外,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牟利为目的”时,才成立盗窃罪。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哪些证据?您可以看出在网络上盗窃财务达一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盗窃财物在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生活当中,您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定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致轻伤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致轻伤怎么判?持刀伤人致轻伤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
·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
·
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自首可以减刑吗?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不一定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
·
刑事案件要被拘留多久?
被依法刑事要被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
·
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的实施,对于制约人民的行为,构成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有了刑法可以知道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应该受到的惩罚,为了可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对刑...
·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
·
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
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有哪些类别?
我们都知道,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发起诉讼是有一定时效性的。在刑事诉讼法中,也同样对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着时效性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
·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近年来,醉驾的行为还是时常出现,还有很多人无视法律,甚至是轻视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我...
·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