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www.nj64.cn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离婚后,双方仍应该对子女有抚养费支付的情况,但是如果孩子成年后仍未得到过父母的抚养费,子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父母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关于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子女怎么起诉父母要抚养费
1、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2、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3、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4、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5、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我们知道国家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一定的抚养义务,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在子女满足享受抚养费的条件下却没有得到抚养费的支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父母得到相应的抚养费数额。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应该要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应该要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认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1、有配偶者重婚:(1)法律重婚:婚姻关系未解...
·
夫妻分居半年是否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半年是否自动离婚?分居到了一定时间,法院不会判出属于自动离婚。如果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有两种情况...
·
重婚罪中的被害人包括哪些
重婚罪中的被害人包括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
·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
·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有效。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
·
赠与抚养协议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协议,这些协议一般都是为证明某种情况而效力,其中家中老人会涉及到的就是赠与抚养协议和遗赠抚养协议,虽说这两种协议存在很多的共...
·
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出面赔偿给因公利益而受到私人利益损害的个人或机构的赔偿。国家赔偿通常会具备一定的公正性和程序性。要获取国家赔偿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相关...
·
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很忙的,因为涉及到很多事情的安排处理,就包括准备结婚登记要用的材料,定酒席准备举办婚礼等等。但在结婚登记前还有一些必须要做的,那根...
·
离婚是一件我们很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离婚是一件我们很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但是当两个人的感情走到尽头,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得不分开的时候,离婚对他们来讲可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离婚当中很重要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