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自由恋爱吗?
www.nj64.cn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自由恋爱吗?还未离婚时,始终是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前被对方证明存在第三者,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对方可以要求存在第三者的一方给予赔偿。恋爱可以,注意可能构成非法同居或者重婚。二、起诉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会在开庭3日前告知的。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应该到庭,除非向法院提出不出庭的申请,是否容许法院决定。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在起诉离婚阶段,双方仍属于夫妻关系,并未正式离婚,虽然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但如果自由恋爱涉及到同居,会被对方认定婚姻中存在第三者,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后继父母是否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姻亲关系而建立的,如果此时继子女尚小的话,其实作为继父母而是一道在抚养继子女的,也就是说此时双方之间是建立了抚养关系的。那要...
·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
·
第二次提起离婚就能离吗
有的人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被法院驳回了起诉或者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因此又开始谋划第二次离婚。很多时候,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往往都...
·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
·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手续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
·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协议书?
一般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具有抚养权,子女跟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保证未成年人的正常健康成长。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的规定很明...
·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2)父母对...
·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重婚公安局立案多久移送检察院?
构成重婚公安局立案后多久移送检察院?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于依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被害人...
·
起诉离婚没证据证明办理离婚应该怎么做?
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连一点感情也没有了,名存实亡,但如果法院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没有感情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离婚,那么对于起诉离婚没证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