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
www.nj64.cn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孩子的安全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也是一所学校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上下学上设立校车来保障学生安全。校车是专门为学生设计的客车,质量可靠,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存在很大的隐患,那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并规定校车须安装卫星定位和限速装置。2012年3月,中国校车新国标实施,上下车刷卡,家长就可收到短信。2、运营简介和要求(1)简介校车运营示范区是教育部于2011年8月26日规定的率先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六个地区,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2)要求教育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校车工作基础,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主导,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校车购置、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学生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要落实试点经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校车超载的处罚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相关刑法规定
1、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旅客运输车的超载、超速行为规定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对具体情形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具体情形要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刑九已经施行,相信司法解释很快就会出台。 2、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正式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3、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新法不仅约束司机,还同时约束了客车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乱来都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同时提到,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超员、超速多少算是“严重”,算达到入刑标准,将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一般超载的处罚就是扣分并处罚金,罚款的金额是按照超载的实际情况来定的,超载人数不同,罚金金额也就不同。孩子的安全要您一起来保障,确保校车安全问题就是最好的手段,需要群众的力量共同管理监督。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小车超载该如何处罚
1、私家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2、依据交通法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
·
一、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赔偿规定是根据具体的造成骨折的伤残严重程度来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伤残等级是按照7个月本人工...
·
司法鉴定提交材料有哪些
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除了要提交书面的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外,同时还要求申请人交纳鉴定费,并且还要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否则无法顺利得出鉴定结果或者虽然能够得...
·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可能会被会判缓刑,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
·
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
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参加工作后每个员工都会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分为企业缴纳一部分和个人缴纳一部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一路都是顺分顺水,...
·
强迫交易罪判刑了还要罚款吗
强迫交易罪判刑了还要罚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涉嫌强迫交易刑事犯罪的罪犯,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有权依据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
·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连车带人一起扣留,就构成犯罪了,欠款属于财产...
·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有标准的,死亡精神赔偿就是其中需要赔偿的内容之一,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
·
现在有人喝醉酒就会认为自己没有醉,然后不管不顾的去开车,认为
现在有人喝醉酒就会认为自己没有醉,然后不管不顾的去开车,认为自己非常的清醒,但被抓到了之后,一验就知道已经到了醉驾的程度了。一些想要逃避法律的人,就开...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在进步,虽然道路堵塞现象严重,但有车一族也是在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交通事故频发也成为现在社会上的一个问题,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的详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