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国对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www.nj64.cn
我国对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社会上存在很多家庭中丈夫家暴妻子的情况,那么妻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与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涉及到众多夫妻双方利益分配的问题,那么我国对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我国对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在离婚诉讼中,谁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谁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及如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都作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显然,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如果无过错方诉讼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而非离婚之诉。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可见,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法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家暴诉讼离婚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向施暴方要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涉及的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中法律会照顾受害人一方。因此在发生家暴时,受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与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解答,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知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流程
房价日益增加,买一套新房对很多人来说成为一件很吃力的事。那么,对于很多需要住房的人,购买二手房成为了更多人倾向的选择。在购置二手房的时候,选择贷款购买...
·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着遗产继承税。有以下的税费需要缴纳。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
·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
·
房屋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
房屋如何办理抵押贷款?一、房屋如何办理抵押贷款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
·
一、天津房子多久能卖出去?
一、天津房子多久能卖出去?天津房子在办理产权后就可以卖出去,产权在两年内的应当交纳5.6%的个税,满两年不满五年的交纳1%的个税,满五年不用交个税。二手房的...
·
房屋买卖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
房屋买卖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时候实在收...
·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
·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一、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
·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购房压力越来越大。部分人员有购买小产权房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购房压力越来越大。部分人员有购买小产权房的打算,有的也已经准备购买小产权房了。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如何拟制小产权房子买卖合同,需要...
·
买房什么情况不能贷款
买房什么情况不能贷款1.信用卡连续三次(或两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4.贷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