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房产净值应该怎么分割?
www.nj64.cn
在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能算在婚后的财产中,离婚房产净值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就算房子不给你,但在离婚房产净值时你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补偿。
一、离婚房产净值
房屋评估价就是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数据对房屋进行评估后取得的价格。房屋评估价由评估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之后作价。 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 、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以上,就是我对离婚房产净值的理解,希望能给您来一些帮助,再者就是如果在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后两人应共同承担房产的市场价值分割。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减去未还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
·
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
·
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
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
·
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住房都是父母给予的,父子之间房屋过户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实际上,双方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比较多,因为会省去大笔的税费。那么父子房子过...
·
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各种借口故...
·
如果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房屋被强拆,可以报警处理。方法: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2.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
·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
·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1、外地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的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补缴不获资格)。...
·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呢?如果您计算的面积小于房屋购买时约定的面积,但开发商却不予解决,这就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