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辽宁省法医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www.nj64.cn
在诉讼过程中,常常会有司法鉴定的过程,其目的就是去证实事件的真假,确保事件的真实性,保证司法处理的公平性。因此对司法鉴定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整个鉴定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来保障能够公平的处理矛盾。那辽宁省法医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关于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概念
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2、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3、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
4、专科检查是指本中心开展的临床专科检查项目,包括眼科检查、耳科检查、精神病检查等,目的是确定相关损伤及功能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5、辅助检查是指鉴定人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过程中,就专科问题委托本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被检验人或物进行的检查。包括神经电生理检查、精神智能状态的评定、组织病理检验、DNA检验及文件检验等。
6、病历资料不全是指仅有诊断证明书或影像学报告,而无被鉴定人详细记录和影像学资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鉴定人伤情或病情的情况。
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
损伤认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性质、致伤机理或致伤物的推断);
损伤程度;伤残程度;
因果关系鉴定,包括伤与病的关系、损伤的参与度等;
其他需要鉴定的情况;
非法行医。
三、鉴定原则
1、应使用无创性检查方法,对于必须使用有创性检查方法的,应提前向被鉴定人说明。
2、在活体检验中,禁止使用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对涉及功能的损伤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损伤后的三个月以后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伤后 3-6个月以后进行评定。
3、单纯以文证审查方式出具鉴定文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被鉴定人因客观原因确定不能接受检验的;符合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中以原始损伤鉴定的规定;经送检验单位确认的文证资料真实、可靠。
四、委托与受理
1、接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鉴定委托。司法机关委托应出具《申请鉴定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真实、完整、充分的材料来本中心进行审查。若是本人前来,则要求律师本人携带律师事务所的委任书陪同前来。本中心签发鉴定材料受领单。审查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审查后若受理则签定合同书;若不受理则说明理由,返还有关材料。
3、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受理条件为:案情简单;伤情单一,病历资料齐全;所涉及鉴定目的损伤程度一般限于轻伤、轻微伤范畴,伤残评定多为交通事故等。
五、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
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
在法医临床鉴定上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的状况要按照不一样的鉴定手法和流程,而作为被鉴定者就要办理好相关手续,确保能在最短的时间的内鉴定完毕,及时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一、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
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
一、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在这个过程之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我...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发生必然会造成身体的伤害,这就需要在专业鉴定机构经司法鉴定以确定医疗纠纷的法律关系,同时也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重要证据,作为证据的鉴定结...
·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医生职业资格却擅自为他人看病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行为人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处以相关...
·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在赔偿的计算上面。在医疗事故中,法律规定的...
·
威海医疗纠纷律师服务相关事项是怎样的
威海医疗纠纷律师服务相关事项是怎样的?一、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
·
民营医院骗保如何判刑?
民营医院骗保如何判刑?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
·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1、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