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

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

工程质量关乎着广大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关乎着有关工程抵抗风险的能力;对于我国承建大的外国工程更是关乎到我国的国家形象。既然工程质量那么重要,那么,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等级按 什么类目划分的?

对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于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工程能否验收,所以应仔细评定,以确定能否验收。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以下三方面: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测记录。

2、基本项目

基本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能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 基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入允许偏差项目内,因此在基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 "合格"与"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 "优良"合格"。如油蹿工程中,中等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以大面光亮、光滑均匀,小面可有轻微缺陷为合格;以大、小面光亮、光滑均一致为优良。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当无法定量时,就用不同程度的用词来区分合格与优良。如一般抹灰工程中的普通抹灰表面,以表面基本光滑、接槎平整作为合格;以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作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是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的影响程度,根据一般操作水平允许有一定偏差,但偏差值在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 "正大"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直接注明数字,不标符号。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以上就是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体来说,工程质量评定主要按照保证项目、基本项目以及可偏差项目等三大类综合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访问网站,我们将为您安排专业认识答疑解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一)、用人单位无过错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1.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


·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夫妻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些内容,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那么离婚诉讼前要准备哪些工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


·什么是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与个体商户之间最直接的劳动证明,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收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认...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一、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无需重新申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签协议合法吗
    没有法律效力。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要承担赔付责任。工伤免责协议违反法律原则,属于无效协议。上下班造成的工伤事故,在...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职工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的也可以领工资,但工资标准的话基本上就是最低工资待遇了,而且,人力资源社...


·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
    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一、从法律上保护童工权益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