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那到底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裁减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下列人员非本人自愿,企业一般不应裁减: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3、夫妻一方已下岗或失业的;

4、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配偶)、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残疾人配偶、侨眷;

5、参与集体合同谈判的职工代表。

二、企业裁员的程序

企业依据《劳动法》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企业应给予被裁减人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支付。

跟谁关系好就留下谁,这需要从公司的发展考虑,同时也要兼顾员工的个人情况。具体在公司裁减人员的时候会有什么限制,上文作出了详细的解答,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裁员的限制就是老弱病残孕不能被裁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公司,股权就代表着自己在年终的利润所得,同时股权还代表着在公司所拥有的地位是如何的。合理的将股权进行分配,是有利于公司的经...


·公司法人转账记录算证据吗?
    对于公司法人我们您都知道,是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财务责任的。对于公司员工的工资有的时候是会在公司法人那边进行转账的,我们您也都知道,对于公司法人转账...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生活当中,公司转让是属于一种比较大型的交易买卖了。尤其是公司在转让的时候,可能债务债权,还有其他的一些利益关系都发生了转变...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但对其买卖股票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


·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
    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怎么进行?对于想要上市的企业来说,如果在准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够那么融资是最好的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此时有一...


·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
    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公司领导不善管理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并宣告破产,公司就不得已只能申请解散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解散,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申请,甚...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的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这就涉嫌到虚假出资的问题,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任何一家公司的成立都必须先有注册资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在成立登记时,注册资本是登记的必要事项;而注册资本的来...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自新公司法出台之后,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没有太大的限制了,只要不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行业,对于注册资金并没有实质性的要求,注...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1、内部转让条件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