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

我们常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又可以叫做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有财产做出认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只能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不过在分配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下面我们告诉您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关于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原则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带来一些帮助。在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分配之前,需要先仔细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然后才能进行分配。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民法典当中的17条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拥有的共同财产...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件等其实也是算在离婚材料离婚的,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这都是需要当事人准备相应证件材料的,同时证据材料也不能缺少,不然就有可能...


·监视居住家人手机会被监听吗?
    监视居住家人手机会被监听吗?监视居住的家人手机是不可以被监听的,但是为了办案的需要,检察院办案人员,办理了有关批准手续后,可以监听嫌疑人的手机。根据新...


·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一、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不会;1、我国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


·离婚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离婚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离婚探视权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认定,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来认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探视时间。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


·一,离婚财产分割2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
    一,离婚财产分割2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几天可以开庭,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往往会消磨掉感情,也有可能是由于财产纠纷、家庭暴力等情况,有些夫妻会因为日子过不下去而走上离婚诉讼的道路,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对离...


·有结婚证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结婚证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