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
www.nj64.cn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应该算是最重要的一个。在处理房产分割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等上升到诉讼程序的话,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因此,人们应该掌握些共同财产分割的办法。那么2017年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学习下吧。
一、年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成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房产过户就是把原属于其他人名下的房屋转移到你的名下。简单说就是在房产证上把别人的名字改成你的名字,并且在房屋管理机构进行登记。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由此可见,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大致有三种,夫妻双方都主张所有权的,可以开展竞价,出价高者拿到房子。而一方主张的,则应该按照房产评估价值对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拿到房子,可以向法院提出拍卖。房子拍卖后的价款,双方再协商具体分割办法,简单的话就一人一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一、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可以,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根据《城市房屋...
·
房屋抵押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有时候我们可能需要一笔很大的支出,但是手头比较紧马上拿不出那么多钱,这时候我们很容易就想到去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需要对个人信息做个很详细的了解,有的会...
·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补偿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我们也是会出台相关的政策。那么,上海厂房...
·
家庭房产纠纷起诉书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已逐渐成为人们解决最主要的手段了,如离婚财产分割、土地纠纷等。那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必须提交起诉书,...
·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编辑认为,应根据房屋...
·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
·
女方全额出资但是房产联名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时会怎么判
女方全额出资但是房产联名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时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
一、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
一、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购房者买房前可能有几种担忧:一是交付的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真正用于商品房的建设,而不被挪作他用;二是商品房能否如期建...
·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
·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一、《土地管理法》对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