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
www.nj64.cn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如果是交警扣车
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这个费用你不用给。如果交警要收或者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要收这个费用。可以给当地的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交通管理局局长打个举报电话或者写投诉信。《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所以无论是交警提供的拖车或者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车主都不该承担这个费用。费用由行政部门承担!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是过错方承担较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应该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推诿逃避,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不了解法律知识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您还有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疑问,也可以向我们咨询。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合肥市道路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合肥市道路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
·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处一千元以...
·
小汽车在人行道逆向行驶扣分吗
小汽车在人行道逆向行驶扣分吗?汽车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根据道路...
·
在三方协议后被公务员录用违约金可以不交吗?
在三方协议后被公务员录用违约金可以不交吗?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应当适用《合同法》调整,所以:你不去三方协议中约定的企业上班是否要...
·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主要次要责任是加起来然后按比例算费用的,一般主责赔偿80%、次责赔偿40%),对方可要求你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
·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一、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1、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与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往往都是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方面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往往都是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对人身损害作出赔偿的时候,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此时如果造成的...
·
什么情况下交通违章要拘留
什么情况下交通违章要拘留一、什么情况下交通违章要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