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如果我们因工作受到伤害的话,一定要懂得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在受伤的第一时间回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出具相关的证明以后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其实,通过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向单位进行索赔也是可行的一种手段。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问题。


一、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以上资料,我们针对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为您做出了详细介绍。一般来说,如果我们需要做专业的工伤鉴定的话,医院是不能进行工伤鉴定的。我们需要拿上医院的开具的相关病历、CT片,化验单等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鉴定的结果才更具有科学性。并且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会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作为依据,那才更方便劳动者进行维权。您要知道医院只能为我们出具一个证明,并不能做工伤鉴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


·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医学检查误诊怎么办
    婚前健康检查其实也就是未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做的婚前体检,经过婚前健康检查才能知道各自的身体是否存在什么疾病,这对日后夫妻的生活是很有帮助的。那实...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一、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额确定如下: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
    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一、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1、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律师人数;2、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工作时间;3、办...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一、合作医疗报销政策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2、住院:①本乡住...


·医疗过错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一、医疗过失的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


·医疗事故责任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作为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处理事故的时候其实也是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刑事方面的责任,当然前提是造...


·医疗事故怎么样鉴定伤残级别
    标准如下:一、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