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法律是怎么规定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将在本文为您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由此我们可以分析:交通肇事罪的第一个刑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第二个刑级的追诉时效分两张情况,如果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被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第三个刑级的追诉时效分两张情况,如果被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尤其徒刑,追诉时效是10年;如果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5年。
二、犯交通肇事罪的情况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交通肇事中只有发生重大事故,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一般说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大致分为3类:犯罪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1、犯罪情节一般的,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是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额较大,起点在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因这些犯罪情节较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肇事后逃逸就是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这些属于影响更加恶劣的情节,一般会判处
3年至7年有期徒刑。3、逃逸致人死亡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特别恶劣,被害人长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这是最恶劣的情节,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们在上文中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无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时,我们还在上文为您详细介绍了犯交通肇事罪的具体情况。如遇到此类问题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近年来,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很好的维护了交通秩序,
    近年来,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很好的维护了交通秩序,那么闯红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呢?如果作为车主的您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受到的处罚、承担的责...


·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罚款多少
    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罚款多少?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的罚款标准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我国法律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通常都会选择到医疗机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通常都会选择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可是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再一次发生医疗过错。这时就需要涉及到...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并不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就都称为交通事故。从法律的规定中来看,有一些可能不属于交通事故。那到底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形有...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辆车,在拉动汽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辆车,在拉动汽车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逐年上升。...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多少钱?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几种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几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