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www.nj64.cn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工程评定分为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一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二 ?、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牟,如:建筑采艟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蜜装分项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为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通风与空词分部工程为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建筑电梯壹装工程为安垒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等。
三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 ?、 ?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
2 ?、 ?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饰分部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如锅炉房的建筑 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变、配电室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的通风与空词分部工程等。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其以上口 注:室外韵单位工程而进行碑蓐厦量评定。
四 ?、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音相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朴强或绎法定柱捌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迭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帮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分部工程质量需要检查各分部的质量,在根据优良率确定具体等级。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浏览网,咨询分部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内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具体按照苏人薪保[2016]1号文件《关于印发...
·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不一定算工伤,根据需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一、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
·
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需要按照其中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合同中必须要写清楚双方所...
·
一、企业关闭工伤待遇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一、企业关闭工伤待遇问题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关闭工伤待遇问题应该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由于公司注销,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已经...
·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格式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①标题:劳动争...
·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要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
·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
·
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什么?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