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诉法传唤条款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是规定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的法律,其中不仅包括刑事诉讼的程序,还包括刑事侦查方面的规范。传唤就是刑事诉讼侦查方面常用的侦查手段,对于发现案件的真相,支持刑事诉讼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诉法传唤条款。

一、关于口头传唤
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书面传唤的形式,而新刑诉法增加的口头传唤,是对传唤犯罪嫌疑人方式的一种必要补充。与书面传唤不同的是,口头传唤有紧迫性、简易性、规范性的特点。口头传唤按照条款的规定理解,应该是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后,由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件,当场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指定的地点,在法定时限内接受讯问并在制作笔录时予以注明。法条的题中之义是,口头传唤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二是出示工作证件。缺少其中的一个,即不能适用。口头传唤中的出示工作证件易于理解。但是,对于"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中"中的"现场"当理解为:无论犯罪现场还是犯罪现场之外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场所与地点都可以成为"现场",都不影响口头传唤的适用。否则,获取证据的有利时机就要错过,背离了设立口头传唤的立法初衷。作为书面传唤的必要补充,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与书面传唤是否一致?法律未作详细规定与解释。笔者认为,书面传唤与口头传唤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书面传唤的条件对于口头传唤也同样适用。因此,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在现场发现的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二、传唤时限的规定
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新刑诉法规定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传时间的适度延长,无疑有利于有效的惩治犯罪。检察实践中,侦查人员在12小时的硬性规定时限内很难有效地突破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立法机关延长传唤、拘传的时限恰恰适应了检察实践的需要。但是在适用该规定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传唤、拘传时间的延长适用,应当处理好原则与例外的关系;二是要明确适用24小时的条件。刑事诉讼法条文中规定了传唤的各种规定,主要包括传唤的主体、地点、对象、时间、使用条件以及传唤的方式等。如果侦查机关在传唤的过程中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传唤所得的证据就需要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可能很多债权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借钱给他人,但是到了还债日期却被告知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可能说就不追...


·有凭证借条可以续期吗?
    借条到期应当还款,不能及时还款,应当写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借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一、救济性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解除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有效的合同一经解除,整个合同下的一切...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因为办理手续简便、快捷近年来成...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一、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欠钱收到传票出庭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二、欠债没钱还法院怎么处理1...


·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分配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


·约定合同标的条款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总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购销合同等等。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应包含哪些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