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新出的政策中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鼓励人们创业,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有些人成了公司的法人,有些人成了公司股东。那么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股东还是享有很多权力的但同时也承担着一些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承担的权利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 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享有的义务


5、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6、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力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8、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9、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10、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1、 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12、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根据以上的这些信息,您可以清楚地知道了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它有八种权利和四种义务。公司法不但保障了股东的权益,也让股东承担了一些该有的义务。以前的股东享受的权利远远没有这么多。若是有人有这类的疑问,像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基金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一个组织体,是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很容易混淆。那么关于基金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关于公司法人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还要有...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答案是需要的,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


·合同签约主体分公司有这个权利签吗?
    合同签约主体分公司有这个权利签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一、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调休,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


·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要想裁员的,那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此时除了要满足相应的裁员条件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的企业裁员的流程进行。那到底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呢?可能...


·公司法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公司章程的制定,必须是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都具有约束力的才可以。另外公司章程在进行制定的时候,关于制定的方法...


·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一、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专门...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答案是注册资本的实缴已...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