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诉法刑事拘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在我国只有执法机关,才可以对我国公民进行拘留。拘留一般来说是,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并且对公民的名誉也是有所损害的,所以在执法机关执行拘留的时候,一定要有严格的法律来进行约束。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刑诉法刑事拘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刑诉法刑事拘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派员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人民检察院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也可以按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先行拘留。但是公安机关在拘留的时候,一定要出具自己的拘留证。并且一般情况下,在拘留24时以内,应该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在电影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黑社会组织犯罪作案的桥段,实际上公安机关也曾经多次打击处理了一些黑社会组织,这些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是一些社会闲散和两劳人员,...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调取证据吗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调取证据吗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判几年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判几年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


·无证驾驶必须行政拘留吗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


·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触犯刑法的则需要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有对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进...


·集资诈骗被判死刑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集资诈骗,这个行为是属于诈骗行为了,集资,就是筹集资金,这个和公司的融资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就是都是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那公司融资是通过法律规定的合理的...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证据对于一个案件十分的重要,只有充足的证据,案件才可以定案。不过大多时候,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直接证据并不断或者没有,...


·最新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最新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