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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应该怎么写

我国政府为了防止国家土地资源的流失,规定我国公民在对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必须严格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在交纳一定的费用以后才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土地使用证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但是土地在使用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分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证条件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⑶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应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自行承包经营,经五方共同协商,对原承包土地的处置办法,达成以下协议:

1、分户后各户所承包集体的土地为:甲方 亩,乙方 亩,丙方 亩,丁方 亩,卯方 亩。具体承包地块见下表:

原户主姓名 分户后承包地分配

地块名称 种类 块(丘)数 面积 四至界(东 南 西 北)

甲 方 姓 名

乙 方 姓 名

丙 方 姓 名

丁 方 姓 名

卯 方 姓 名

2、本协议达成后,原承包户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承办单位收回并加盖“作废”公章。各户按本协议自行与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及时分别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丁、卯、集体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办单位各一份。

4、本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原承包户主签字:

集体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丙方代表人签字:

丁方代表人签字:

卯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针对,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应该怎么写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当中,针对各方的信息都应该交代清楚,在写协议的时候,您一定要知道,在对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我国的各项法规,如果出现了违规操作的现象,相关的责任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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