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有很大的作用,那么下文会对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详细回答。


一、质保金的定义

1、保证金的含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书中应该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3、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

(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程质保金是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约定的一项条款,目的是让承办方按照合约履行责任,工程质保金一般是按工程价款的5%缴纳,等到承办方按约完成建设任务再返还给承办方。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十分重要,所有国家对工程建设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建筑工程的施工会涉及到墙体的施工、钢结构的施工等等,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应注意工程质量。粉刷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容易发生质量问...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对工伤鉴定的流程相信您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就能得到解决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有质量的保障,是工程得以存续的基础,工程质量一直是诸多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都需要保持的,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首先要完成...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要求是什么?在汶川大地震时,爆出了许多豆腐渣工程,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则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把关不认...


·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一般都会想到是工伤。其实只有
    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一般都会想到是工伤。其实只有是公司的正式职员才能算作是工伤,所以在出现人身损害之后,是必要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认定...


·工伤鉴定条款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此...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工业生产领域和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者人身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知道自己的情...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因为辞退临时工的话,他也必须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所进行,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依然是面临着...


·工伤死亡其父母抚养费怎么计算?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家里就只剩下老人与小孩。一旦农民工出事,家里就彻底断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就会变得特别困难。因此,当工人工伤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