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倒卖船票罪处罚怎样的?

相信您一定接触过一些倒卖车票或者是船票的事情,您可能还不知道,在我国法律上倒卖车票和船票达到一定金额的属于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的,那么倒卖船票罪处罚是怎样的呢?

  一、倒卖船票罪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倒卖车票、船票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三、倒卖车票、船票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l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干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四、倒卖车票、船票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倒卖车票、船票罪的主观要件

  五、本罪在主观方面:

  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上文所述即是倒卖船票罪处罚,倒卖车票及船票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我们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造成不良风气的形成,损坏消费者的利益。如果您遇到倒卖车船票的人和事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扼制这种不良行为。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法官没有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作出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处罚。在我国,这也算是比较重的处罚了,那到家知道这个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吗...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了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侵犯知识产权达到了一定的严重或恶劣程度的话,就会涉嫌构成侵...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吸毒的处理是怎样的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吸毒的处理是怎样的实践中,要是行为人仅仅是自己吸食毒品的,这样的行为谈不上刑事犯罪,不过也是违法的,但此时作出的处罚仅仅是治安...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有哪些区别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有哪些区别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犯罪即行...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吗,泄露公民信息罪是怎么认定的?
    相信您应该都接到过很多的骚扰电话,买保险的,推销茶叶的等等,这样的电话会让您很烦恼,那么您一定会有所疑问,我们的电话号码怎么被泄露出去的,这就是私人消...


·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 可以适用缓刑吗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为各种问题而去寻衅滋事,给别人造成一些麻烦。殊不知,寻衅滋事在法律上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犯寻衅滋事罪最少...


·嫌疑人被批捕就是有罪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就是有罪吗批捕就说明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人民检察院批捕的重要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


·未满14周岁犯盗窃罪该如何处理
    一、未满14周岁犯盗窃罪该如何处理未满14岁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只能由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监护人说服教育。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


·如何认定爆炸罪?认定爆炸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有的时候,不法分子利用各式各样的炸药来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以试图危害公共安全,这在刑法意义上被称为“爆炸罪”,要受到刑法第一百一十四...


·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被判缓刑的会有一个考验期,而实践中需要结合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才能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因而,要是罪犯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话,情况就是比较严重的了,那在缓...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