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认定到底怎么认定?

说到工伤认定,相信很多劳动者都听说过,但具体工伤认定到底怎么认定,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给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进行工伤认定就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工伤认定到底怎么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二、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3、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不受时效限制,今后国家或者本市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很多主体都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因此要是所在的用人单位不积极提出申请的话,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受伤劳动者也是可以自己提出认定申请。不过在此之前要先知道究竟工伤认定到底怎么认定才行,不然就无法顺利的进行认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有什么区别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一)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后能继续领工资吗?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对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等作出规定。现在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有固定期限,到期后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如果...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弱电工程劳务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建筑工程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


·公司辞退员工一年零几个月应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一年零几个月应赔偿几个月的工资一、公司辞退员工一年零几个月应赔偿几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年限为一年零几个月,经济补偿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与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但是对于一些经验不充足的建设单位来说,建筑工程...


·被企业辞退员工补偿保险金吗?
    被企业辞退员工补偿保险金吗?被企业辞退员工符合条件可以领取补偿保险金。公司辞退员工保险补偿标准是不固定的,失业保障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


·一、劳动合同13薪是必备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13薪是必备条款吗?不是,“13薪”超过《劳动法》的范畴,所以每个用人单位是否发放或者如何发放“13薪”,劳动监察部门管不了,关键看当初用人单位和...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但凡是休建房屋的工程,都是需要需要砖砌的,而砖砌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一个工程的根基,故而一般来说,在制定砖砌...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