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离婚案例有什么规定

现如今离婚案件也是越来越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案例中对离婚有什么规定呢?离婚对于家庭有好有坏,但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调商定或者是法院审判,根据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分析,新婚姻法对离婚案件有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离婚案例

【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张某签的购房合同,首付由张某支付,但该房存在银行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归还了部分贷款,目前还有贷款没有还完。当年50万买的房子如今已经增值到140万了,这个房屋该如何分配呢?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判决】《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经查,夫妻双方经济上是各自独立的,还款是从各自收入中拿钱一起还,共还了40万左右,双方还款比例大约在3:2,按照这个比例,增值的90万,男的要给女方补偿约36万,加上共同还款中女方出的16万多,最后一共给女方52万。法院将房屋判给了张某,而共同还款部分作为债权债务处理,增值部分根据双方婚后还款比例予以分割,张某需按比例将共同还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补偿给孙某,并承担未来还剩下贷款的还款义务。面对法院的判决,双方心悦诚服,和平分手。
新婚姻法对离婚案件的相关规定

法官解释说,如果经济不独立,双方混在一起的,就要根据婚姻法39条,视实际情况处理。39条规定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依现行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补偿; 2、依现行法律规定,女方生育功能障碍也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
什么条件下赔偿能得到支持? 除上述情形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离婚案例中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可由法院判决处理,对于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向另一方损害赔偿,比如重婚、有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都是可以的,夫妻离婚后但对其子女任有抚养权,应给予子女一定的抚养费。以上是对新婚姻法离婚案例的一些相关知识,若有其他问题可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五险一金,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而
    五险一金,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而无锡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更是无锡参保人员关注的重点,那么,无锡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和...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


·离婚一审被告不出庭该如何处理
    离婚一审被告不出庭该如何处理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


·一、婚前协议公证是必须的吗?
    一、婚前协议公证是必须的吗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虽然离婚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是,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是享有离婚权的。如果一对夫妻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这对夫妻可以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后毕竟...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


·在中国私家侦探合法吗?
    在国外,一直存在着私家侦探这种特殊组织,来帮人们暗中调查。而在中国,公民的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而私家侦探窥探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能触犯他人的隐私权。在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