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随着我国的房价突飞猛涨,我国的房地产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一部分

随着我国的房价突飞猛涨,我国的房地产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一部分,随之增长的就是租赁市场,我国的很多人租金都是自己的一大笔支出,而商业房租更是水涨船高,同时商业房屋租赁要缴纳一定的费税率,来确保租赁市场秩序,那商业房屋出租税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商业房屋租赁费税率如下:

1、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各省市的政策不一样,请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

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租赁市场随着房价的增高变得越来越复杂,国家政府为了规范化市场,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出台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商业房屋租赁要收取一定的税务,包括印花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土地使用者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方可拥有对相应土地的使用权。当涉及到...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随着越来越快的城市化建设和城市拓展,进城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大量的农用土地无人耕种,有些人就利用这个商机去进行土地承包,...


·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大概三个工作日,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


·廊坊市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廊坊市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吗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农民的修建住房的土地,我国国家规定其不能转让、抵押。但是现在农村经济的变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当然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是...


·郑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郑州市已经被国家定义为国家级城市,郑州市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的良机,城市化进程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加快,目前来看郑州扩大发展的趋势...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一、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规定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一、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